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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觀須知

    參觀須知

    為維護文物安全及尊重藝術創作,並讓每位參觀者有愉快的經驗,請配合遵守下列事項:

    1. 館室內禁止飲食、吸煙、飲酒、嚼食口香糖與檳榔。
    2. 館室內禁止大聲喧嘩、奔跑等危險情事。
    3. 服裝不整及攜帶危險物品者謝絕入館。
    4. 館室內勿攜帶寵物(導盲犬除外)進入。
    5. 為提升參觀品質,請將傘具及大型物品寄存於本館服務台。
    6. 參觀人數達 20 人以上,需提供導覽解說者,請於二週前提出申請。
    7. 本館展品除特別標示外,嚴禁觸摸,並請遵守本館各項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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